山河壮美 祖国常春
庆祝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七十二周年
暨 第十一届全国“长城杯”书画作品展评
征稿启事
山河壮丽,江山不老。悠悠岁月,祖国常春。
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2周年,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,进一步推动文艺事业繁荣发展,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,长城书画院定于2021年10月在北京红店举办“ 山河壮美 祖国常春”—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2周年暨第十一届全国“长城杯”书画作展评”活动,邀请全国书画艺术家、书画艺术工作者共同参与,用手中的画笔,讴歌祖国,赞美时代,传颂中国精神,凝聚中国力量,为建国72周年献礼!
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:
一、活动主题
山河壮美 祖国常春
二、活动简介
1、活动名称: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2周年暨 第十一届全国“长城杯”书画展评
2、组织机构:
主办单位:长城书画院
承办单位:第十一届全国“长城杯”书画展评组委会
媒体支持:人民网、新华网、千龙网、今日头条、优酷、 新浪、 搜狐、
爱奇艺、网易等网络媒体
3、活动时间安排:
征稿日期:即日起至2021年9月20日(名额有限,逾期一概不收,以寄出日期为准);
初评、复评确定入围名单:2021年9月30日;
最终总评获奖作品展示日期:2021年10月(具体时间另行通知)。
4、活动地点:
长城书画院红店展览馆(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2区51号楼)
5、展评艺术委员会:
聘请中国美术家协会、中国书法家协会著名书画艺术家组成展评艺术委员会,负责展评活动技术支持、学术咨询以及参展作品的评审和监审工作(名单略)。
三、作品评奖
1、作品评选采取专家评选的方式,特邀中国美协、中国书协著名艺术家组成评委会。
2、从参赛作品中初评、复评,评选出入围名单;通过最终总评审,评选出本次活动最终奖项:
长城书画巨匠杯1名、金奖10名、银奖30名、铜奖50名和优秀作品奖若干名。
四、作者待遇
1、获奖作者,颁发相应奖章、证书;
2、获奖作品将在活动主展馆展出,并编入《第十一届“长城杯”书画作品集》;
3、获奖作者,将在协会官网和《书画长城》报免费刊登,专版推介;
4、获奖作者可申请拍摄“书画长城”微电影,在协会官网、微信公众号及各网媒报道及播出;
五、作品征集
1、征稿对象:
成 人 组:全国书画艺术家、书画艺术工作者和书画爱好者,均可投稿。
2、征稿范围:
书法作品、美术作品(国画、油画、素描、创意制作等)。
3、作品要求:
(1)内容:反映时代风采、讴歌辉煌成就,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、楹联、文赋等(标注出原作者及篇名,力求保持内容的连贯、完整,附作品释文),提倡自作诗词联赋。体现积极、健康、爱国、向上,具体内容不限,书法作品不少于四字。
(2)作品规格:
书法、美术作品:四尺整张(竖幅)或四尺斗方,请勿装裱,不符合规格及要求者不予评选;
油画作品:尺寸不限。
(3)拒收拼接、染色等过度形式制作的作品。
4、参展要求:
(1)个人书画作品投稿1-2幅,征稿期间不办理换稿、退稿等事宜;
(2)参展作者须邮寄原作,投稿请在参赛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工整注明:作品名称、作者姓名、联系电话。
(3)为便于准确登记,及时联系作者,请认真填写作者姓名及联系电话;
(4) 参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,拒绝模仿,严禁代笔和抄袭。涉嫌抄袭、假冒、仿真、印刷等行为,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参评、参展资格。
5、作品投递
收件地址:北京市丰台区南方庄世纪星3号楼507室
邮 编: 100079
电 话: 010-87689718
联系人: 彭望平 13501057616 张东明 13911287137
6、作品退稿
作品概不退稿。
7、征稿日期
自公布之日起,至2021年9月20日截止(名额有限,逾期一概不收,以寄出日期为准)。
六、其它事项
1、所有来稿免费参加评审;
2、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研究、摄影、录像、出版及宣传的权利;
3、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;
4、本征稿启事最终解释权归长城书画院。
第十一届全国“长城杯”书画展评
组委会
2021年8月25日